招生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职技能员工或企业新录用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参训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学徒培训协议期限。
三、教学安排及收费
1.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为主,中级工培养期限为1年,高级工、技师培养期限为2年。
2.新型学徒制采取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分阶段集中面授为辅,技能提升主要结合企业生产任务和岗位技术攻关开展课题训练,非全日制学习,有效解决工学矛盾。
3.新型学徒制班采取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学员完成相应内容学习可取得规定学分,同时在学习期间完成企业技术攻关课题,或取得专利授权,或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不同奖项等也可折算成相应学分。
4.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职业资格鉴定(或等级认定)后颁发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及相关工种的中、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5.新型学徒制的学员学费由政府补贴和学校减免,为鼓励职工刻苦学习,提升技能,凡正常通过技能鉴定(认定)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承诺凭证书报销技能考证费用。
四、报名条件
1.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培养对象为企业一线岗位上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工职业资格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培养目标是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
报名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
(2)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
(3)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3年;
(4)取得相近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从事本职业;
(5)持有技工学校(或中职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上述报名条件限制,破格参加学习:
(1)近三年中经选拔参加本职业(工种)市级技能竞赛者或参加所在企业本职业(工种)技能竞赛获名次者;
(2)县、区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市级行业先进工作者,市级系统以及所在企业的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
(4)获得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等)市级科技奖;
(5)能解决本职业(工种)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有一定成果者(须有县级以上相应机构的有效证明);
2.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培养对象为企业一线岗位上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培养目标是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
报名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4年及以上;
(3)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
(4)取得相近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从事本职业;
(5)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或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上述报名条件限制,破格参加学习:
(1)近三年中经选拔参加本职业(工种)省级技能竞赛者或参加本职业(工种)市级技能竞赛获名次者;
(2)县、区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市级行业先进工作者,市级系统以及所在企业的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
(4)获得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等)市级科技奖;
(5)能解决本职业(工种)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有一定成果者(须有县级以上相应机构的有效证明);
(6)近三年中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二类竞赛中获第3名,或省级技术比赛获名次。
3.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培养对象为企业一线岗位上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培养目标是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
报名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6年及以上;
(3)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8年;
(4)取得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
(5)取得相近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本职业满2年;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本职业满3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上述申报条件限制,破格参加学习:
(1)近三年中经选拔参加本职业(工种)国家级技能竞赛者或参加本职业省级技能竞赛获名次者;
(2)市技术能手称号、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获得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等)省级四等奖和市级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国家专利者;
(4)能解决本职业(工种)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有成果者,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5)近三年中获得市级行业先进工作者,市级系统以及集团公司的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者;
(6)近三年中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二类竞赛中获第1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二类竞赛中获前3名;或全国技术比赛获名次。
五、报名办法
1.个人申请
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新型学徒制招生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4月17日前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四张2寸照片到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培训鉴定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登记表”请在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网站下载。
2.资格审核
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负责初步资格审查,并将汇总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名单。
3.选拔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会同有部门共同组织选拔考试,择优录取并确定最终名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范围主要为本工种中级工(或高级工)应知应会内容。
咨询电话:2754371,2753006
网址: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http://jsxy.mastc.edu.cn/
二○二○年四月十日
1、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培养对象为企业一线岗位上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工职业资格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培养目标是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
报名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
(2)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
(3)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3年;
(4)取得相近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从事本职业;
(5)持有技工学校(或中职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上述报名条件限制,破格参加学习:
(1)近三年中经选拔参加本职业(工种)市级技能竞赛者或参加所在企业本职业(工种)技能竞赛获名次者;
(2)县、区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市级行业先进工作者,市级系统以及所在企业的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
(4)获得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等)市级科技奖;
(5)能解决本职业(工种)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有一定成果者(须有县级以上相应机构的有效证明);
2、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培养对象为企业一线岗位上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培养目标是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
报名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4年及以上;
(3)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
(4)取得相近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从事本职业;
(5)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或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上述报名条件限制,破格参加学习:
(1)近三年中经选拔参加本职业(工种)省级技能竞赛者或参加本职业(工种)市级技能竞赛获名次者;
(2)县、区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市级行业先进工作者,市级系统以及所在企业的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
(4)获得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等)市级科技奖;
(5)能解决本职业(工种)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有一定成果者(须有县级以上相应机构的有效证明);
(6)近三年中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二类竞赛中获第3名,或省级技术比赛获名次。
2、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培养对象为企业一线岗位上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培养目标是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
报名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6年及以上;
(3)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8年;
(4)取得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
(5)取得相近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本职业满2年;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本职业满3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上述申报条件限制,破格参加学习:
(1)近三年中经选拔参加本职业(工种)国家级技能竞赛者或参加本职业省级技能竞赛获名次者;
(2)市技术能手称号、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获得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等)省级四等奖和市级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国家专利者;
(4)能解决本职业(工种)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有成果者,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5)近三年中获得市级行业先进工作者,市级系统以及集团公司的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者;
(6)近三年中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二类竞赛中获第1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二类竞赛中获前3名;或全国技术比赛获名次。